盐城市盐都区9座污水厂2025年上半年污泥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9座污水厂2025年上半年污泥处置项目。
2、服务地点:盐城市盐都区9座集镇污水厂(张庄污水厂、龙冈污水厂、楼王污水厂、学富污水厂、大纵湖污水厂、秦南污水厂、尚庄污水厂、郭猛污水厂、大冈污水厂)。
3、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盐都区9座集镇污水厂(张庄污水厂、龙冈污水厂、楼王污水厂、学富污水厂、大纵湖污水厂、秦南污水厂、尚庄污水厂、郭猛污水厂、大冈污水厂)每半年生产运营合计产生含水率约60%的污泥约450吨需及时合规处置,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污泥转运实际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清单及招标需求。本项目服务费约18万元。
注:转运合规,车辆安装GPS装置,并确保GPS运输轨迹与环保、住建等平台网上申报路径一致;每次转运称重,有过磅单;如因随意倾倒污泥造成二次污染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受的任何处罚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具有监督中标单位行为的权益。中标单位如因其他外界影响,需有规范化临时措施。
4、服务期:投标单位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3日内进场,招标人明确停止污泥转运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污泥规范处置工作。
5、质量标准:合格,污泥处置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环保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提供环评报告表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3、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年处置量不少于1000吨,并提供一企一档平台上污泥年处置量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必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注册(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污泥处置类型包含:城镇污水处理污泥。且能够配合招标人在环保、住建等平台上依法申报、披露相关处置信息。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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