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铁1号线区间5G集约化改造项目EPC采购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XF1A250001) 发布时间:2025-01-21 10:08:54 一、招标条件 地铁1号线区间5G集约化改造项目EPC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TXF1A250001 ) ,已由 无 批准 ( 无 ( 无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招标涉及北京地铁1号线区间 5G 集约化改造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工程管理服务,勘察设计为1号线隧道区间范围工程;建设范围主要包含北京地铁1号线22个区间进行施工,施工内容包括:民用通信机房内:机柜、相关设备及配套安装;隧道内:5G融合多频设备、天线、电源线、光缆、馈线、漏泄同轴电缆及其他配套的安装、优化、测试;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招标暂估金额: 39422863.38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地铁1号线隧道22个区间及23个民用通信机房 其它说明: 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3月1日开工,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进度进行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计划2025年9月30日前开具完工报告,全线具备电信运营商设备接入开通测试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资质要求:3.2.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3.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4业绩要求:3.4.1设计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有一个类似(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需提供设计项目业绩的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每份订单按一个业绩计算);3.4.2施工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有一个类似(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施工项目业绩的合同或框架协议,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累计金额至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注: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订单(仅限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订单金额为准。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上述设计和施工业绩不叠加计算。3.5人员资格要求: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通信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须承诺在担任本项目经理期间不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3.5.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本项目拟配设计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3.5.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本项目拟配施工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3.6信誉要求: 3.6.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骗取中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3.6.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6.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6.5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及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3.7其他要求:3.7.1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2如投标人不是其所投标设备5G融合多频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如投标人是其所投标设备5G融合多频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声明该设备由其自行生产制造)。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8.1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各方授权代表签字,还需各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8.2 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另行与其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8. | |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文章推荐:
莲下镇“百千万工程”美丽示范主街槐德路“三线”整治工程工程监理
岗美镇区支路硬底化补短板和提升项目(工程设计)
惠来县仙庵镇美丽圩镇“七个一”及s235仙庵段沿线风貌提升建设项目监理业务
地铁1号线区间5g集约化改造项目epc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