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设计采购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JHQZS-F10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工期:自方案设计合同签订起,直至本项目建设通过验收。其中,交付成果须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中标方在后续建设期间须配合用户和承建单位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验收、项目验收等工作。 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功能需求、能力需求、工程量表、设备清单、软件清单、经费概算及编制依据、图纸等),其中软件经费概算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2.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网络安全防护方案; 3.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招标技术要求。 项目预算:65.78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认证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过期且正在办理,需出示发证机关开具的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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