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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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标的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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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供应商寻源
1.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1 建设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加区
1.2 建设内容:在4栋建筑物-系统总装总调厂房、1105号建筑物(库房)、两馆(陈列馆、档案馆)、1204号建筑物(理化大楼))的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
1.3 建设规模:用于建设光伏发电站的屋顶总面积约22000㎡,拟建设总装机容量
≥1.8MWp。
1.4 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交钥匙工程,合作期限为25年。
1.5采购数量(或采购范围):在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条件下,供应商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办理项目备案、入网批复等手续、电站设计(含前期勘测、屋顶荷载复核、加固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含屋顶加固)、调试、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并负责项目合同期内的光伏电站及附属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采购人以电价折扣率的方式分享项目节能效益。
1.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天完成项目建设以及并网工作。
1.7 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符合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1.8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 万元整;各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付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9履约担保的金额: 项目总投资概算的3%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担保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收合格之日止。
2.0采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提醒:后续招标文件中,将对供应商 实缴资本 、 资信证明 、 财务 经营 状况 等内容开展商务评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2.2 参建单位的资质要求:
2.2.1 承揽光伏电站发电及送电变电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2.2 承揽房屋结构加固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2.3承揽光伏电站施工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4 承揽房屋结构加固施工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2.5 承揽电力设施安装、调试的单位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装机容量2M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合同能源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尾页等能显示合同签订日期、标的物内容、装机容量及合同双方盖章内容的部分),发改委备案、电力公司并网、接入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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