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光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4-D-E17705),比选人为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预算为23.5万元(含税)。
(1)※设计周期: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工程项目按比选人要求时限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比选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比选人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2)※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2024年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光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下浮费率必须大于等于0.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参选将予以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1.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光缆工程设计】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人须至少配备1名设计总负责人。须至少各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另外根据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
(3)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各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明确设计负责人及其所对应负责的地市,并提供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等材料,同类项目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6)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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