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装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1739 项目名称: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4,892,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892,000.00元 采购需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生命探测仪(雷达生命探测仪)(核心产品) 1、在地震、建筑物坍塌、易燃易爆塌方环境等灾难现场搜索定位被困者,单次探测可实现多目标二维定位,有效锁定目标区域提高现场搜救效率。产品应包含本安防爆雷达主机(含可拆卸防爆电池两块)一台、本安防爆手持终端一台、主机充电器一套、手持终端充电器一套、使用说明书一份、专用运输箱一个; 2、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应能通过显控终端对各组件进行自动检测并显示连接状态。系统应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3、数据防丢失功能:系统应具有探测数据防丢失功能; ▲4、显控终端触摸屏尺寸应≥7英寸(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系统应具有多目标二维定位功能,应能同时获取≥3个生命体的二维坐标并在显控终端上进行显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系统应具有废墟模式三维定位功能,应能获取生命体的三维坐标,并在显控终端上通过三维坐标显示生命体的位置(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系统应具有探测深度选择功能,探测深度应能选择(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探测距离:系统应能探测到≥55cm厚砖混墙体后≥24m以内的静止生命体及≥36m以内的运动生命体(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废墟模式探测功能:在废墟模式下,系统应能探测到≥10m厚烧结多孔砖后的运动或静止生命体(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探测精度:系统在隔≥55cm厚砖混墙体探测时,其纵向距离的平均探测误差应≤30cm,其横向距离的平均探测误差应≤30c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遥控距离:雷达主机与显控终端的无线通信距离应≥100m; ▲12、外壳防护等级:雷达主机的外壳防护等级≥IP68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产品需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出具的防爆合格证,以便能在矿井下、易爆炸环境、有瓦斯等环境下使用;防爆标志要求为I类防爆; ▲14、产品需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产品所使用的电池需提供电气防爆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支持北斗定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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