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监理质疑的回复
各投标人:
于2024年03月14日和2024年03月15日收到有潜在投标人对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监理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的质疑函,质疑事项如下:
本次招标项目所设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格不合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8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相关规定。应以信息系统工程作为项目主体进行监理单位的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