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3〕18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和省级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建设地点: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指定地点 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指挥调度能力、提升数据汇聚服务能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四部分建设任务。购置软、硬件设备,包括林草原火险多因子综合监测站、视频监控汇聚平台、高点视频监控;建设视频指挥调度备份系统,升级指挥中心音视频设备;建设370MHz应急通信固定基站、移动基站、终端;配备卫星电话、套网络安全监测设备,应急现场监测设备;升级完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套数据汇聚融合系统。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调研、设计文件(包含采购清单及投资概算)编制、设计文件(包含采购清单及投资概算)评审、设计文件(包含采购清单及投资概算)完善,配合项目实施阶段的招标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和电子系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 须提供企业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
??3.1.4信誉要求 :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 律法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6 09:00 至 2024-03-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2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3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虎 | 联系人: | 高素艳 |
电话: | 0311-87803211 | 电话: | 0311-6807072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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