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区燃气管网防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区燃气管网防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市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装2017个燃气泄露与溢水预警装置、智能地钉探测器2884台、195941户天然气居民用户物联网燃气报警器及安全切断装置;增上管网仿真模拟、安全运行监测、控制台、设备监测、设备管理与维护、通知管理、工单管理、统计分析软件。2.1.1项目名称:衡水市区燃气管网防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2.1.2建设地点:衡水市主城区 2.1.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9:00至2024-02-2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异议联系人及电话:李治佳0318-2195526)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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