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花都区自来水智慧计量系统项目(水表采购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花都区自来水智慧计量系统项目(水表采购部分)
1.2项目编号:GZZZ623DL1002615
1.3本招标项目采购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NB智能水表 | DN15 | 个 | 1050 |
2 | NB智能水表 | DN20 | 个 | 18000 |
3 | NB智能水表 | DN25 | 个 | 150 |
4 | NB智能水表 | DN40 | 个 | 150 |
5 | NB智能水表 | DN50 | 个 | 150 |
6 | NB智能水表 | DN80 | 个 | 150 |
7 | NB智能水表 | DN100 | 个 | 150 |
8 | NB智能水表 | DN150 | 个 | 150 |
9 | NB智能水表 | DN200 | 个 | 90 |
10 | NB智能水表 | DN250 | 个 | 15 |
11 | NB智能水表 | DN300 | 个 | 6 |
12 | NB智能水表 | DN400 | 个 | 3 |
13 | NB智能水表 | DN500 | 个 | 3 |
14 | 光电有线直读远传水表 | DN20 | 个 | 17730 |
15 | 机械水表 | DN20 | 个 | 28 |
注:(1)本项目采购量均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包括货物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设立仓库并存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1.4合同供货期:暂定约3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注:首次合同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合同供货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货物到货、质量、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招标人与按该合同约定续签供货期为1年的合同;如考评不合格,买方有权不予续签。在合同约定供货期内,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需求的采购订单,卖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供货。
1.5项目类别:货物类。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内容:材料采购包括NB智能水表、光电有线直读远传水表、机械水表等。
1.8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10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材料清单中的货物及服务,由招标人下单采购并支付货款。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述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
1.11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1.12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共确定两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将分配供货量的55%(所分配的比例存在上下浮动20%的可能);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将分配供货量的45%(所分配的比例存在上下浮动20%的可能)。
(2)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招标人根据资金预算落实情况下达采购订单,最终结算金额以中标单价和实际到达项目现场且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的乘积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投标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1)提供投标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原件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类似(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供货业绩。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用户使用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材料的供货内容、数量、材料的生产制造商、公称直径、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关于合同供货内容的承诺函和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供货金额以材料(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合计供货发票数量为准。
(3)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数量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2.4对于国内产品厂家,参与投标的DN15、DN20、DN25、DN40、DN50等五种口径水表必须提供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国外进口产品厂家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上述证书需提供对应的由省级或以上法定计量管理机构授权第三方检测机构(CMA、CAL)出具的DN15、DN20、DN25、DN40、DN50等五种口径水表型式评价报告,其中NB智能水表(DN15、DN20、DN25、DN40、DN50)的型式评价报告需体现NB无线通信(讯)方式,且需同时提供该型号产品能实现无线远传功能的证明材料;DN20机械水表、DN20光电有线直读远传水表提供各自对应的型式批准证书、型式评价报告即可。
2.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1)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2)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3)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3.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22日9时00分。
3.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2.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网址:http://cgsys.gemas.com.cn/common/AttachUpload/download?attachId=GYSCZSC_VIDEO)。
3.2.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2.3系统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平台联系人:胡工,89160748。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87562291-8309。
3.2.4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投标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735078850049
(3)投标人如采用提交银行投标保函、担保保函或提交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07楼 室。)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4.3当招标失败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本次招标重新组织招标。
4.4其他说明
4.4.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4.2本项目采购量均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如供货期到期但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暂定量时,最终结算量以合同到期时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如供货期未到期但供货量已达到合同暂定时,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
4.4.3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88-7225)。
5.6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1.。
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9月22日9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 年9月22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室地址: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室。
8、招标文件的异议
8.1关于异议、投诉的参考格式详见《货物和服务采购异议与投诉的格式》。
8.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6899371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6892296
9、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6899371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45242、15920149597
邮箱:88mandy@163.com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1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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